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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生长专项项目实施细则:天博综合app网站登录

时期:2023-07-03 09:30 点击数:
本文摘要:凭据《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创新生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发挥科技型企业引领动员作用,提高对实体经济生长的孝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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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据《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创新生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发挥科技型企业引领动员作用,提高对实体经济生长的孝敬率。市科技局制定了《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生长专项项目实施细则》作者 | 重庆市科技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生长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增强科技型企业引领动员作用,厚植高质量生长的工业技术基础,凭据《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津贴治理划定》(财教〔2013〕433号)和《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创新生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以及《重庆市科研项目治理措施》(渝科局发〔2019〕11号)的有关划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在市级科技计划"技术创新与应用生长专项"之下设立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生长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引导和支 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研究开发具有创新性、稳定性、可靠性的新技术、新产物和关键部件,增强可连续生长能力,提高对实体经济生长的孝敬率。第三条 专项项目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津贴、公正公正"的原则,设置普惠项目与激励项目两个种别,根据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民生领域归口举行项目治理。

第四条 专项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系统")的科技型企业。第五条 专项项目不纳入《重庆市科研项目治理措施》第十八条第(二)项划定的限项治理规模。第六条 专项项目征集的种别和数量凭据年度资金预算和科技型企业申报情况确定。

第二章 普惠项目第七条 普惠项目是指科技型企业凭据自身生长需要,自主选择技术门路,自我投入为主,产学研团结实施,可以申请财政科技生长资金津贴的技术创新运动。第八条 普惠项目接纳"自愿申报、审核立项、自 主结题"的方式组织实施,旨在支持科技型企业连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加速创新生长程序。第九条 普惠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资助尺度如下:(一)科技型企业(不含切合享受我市企业研发准备金津贴资金支持规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究类企业)完成上年度研发用度加计扣除存案且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均可以申报1项。

津贴额度凭据研发用度加计扣除存案额或增加额盘算,盘算效果以万元为个位,小数点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再以个位取整,最低1万元、最高300万元。单户科技型企业有多种盘算效果的,津贴额度为最高额度的盘算效果。

1.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用度存案额同比有增长的,津贴额度不凌驾研发用度增加额20%。

首次申请或距离后再次申请加计扣除的,津贴额度不凌驾研发用度存案额2%。2.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用度存案额同比有增长的,津贴额度不凌驾研发用度增加额15%。首次申请或距离后再次申请加计扣除的,津贴额度不凌驾研发用度存案额1.5%。

3.其他科技型企业。研发用度存案额同比有增长的,津贴额度不凌驾研发用度增加额10%。

首次申请或距离后再次申请加计扣除的,津贴额度不凌驾研发用度存案额1%。(二)科技型企业实现提档提质生长且满足相应条件后,可以申报1项。满足两种条件及以上的,可以多申报1项。1.高发展科技企业。

首次认定为高发展科技企业且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申报1项。研发用度加计扣除存案额50万元(含)以上的,津贴额度为20万元/项。研发用度加计扣除存案额50万元(不含)以下的,津贴额度为10万元/项。2.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

首次在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的,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与无任何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实现一笔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或完成股份制革新后即可申报。津贴额度为20万元/项。3.高新技术企业。

首次通过认定、一连第3次通过认定的均可申报1项。津贴额度为20万元/项。第十条 科技型企业切合普惠项目 申报条件,同时获得有区县(含开发区)支持企业创新生长的财政奖补资金,可以将区县级财政奖补资金与市级项目津贴经费整适用于实施普惠项目。第十一条 普惠项目的组织实施法式如下:(一)项目征集。

市科技局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通知,面向科技型企业征集项目。(二)项目申报。切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划定的时限内登陆企业系统的"专项项目"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书,并将盖有单元公章的纸质申报质料经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送达市科技局。(三)项目审核。

区县科技局审核科技型企业申报资格和申报质料后,在线提交给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资料举行综合评议,提出建议立项的意见或完善项目资料的建议意见。

(四)项目立项。对通过评议和吸收评议意见完善相关资料的项目,市科技局于6月底前下达立项计划并拨付津贴经费。(五)项目结题。

科技型企业凭据本单元规章制度开展历程治理,在项目完成研究任务后自行组织结题。第三章 激励项目第十二条 激励项目是指科技型企业凭据市场需求,自我投入资金,自行组织实施并取得技术成 果后,通过竞争方式申请财政科技生长资金津贴的技术创新运动。第十三条 激励项目接纳"自愿申报、竞争立项、择优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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